安徽113個臨床常用藥、抗癌藥 帶量采購開始
發布時間:
2019-12-26
來源:
醫藥網
作者:
醫藥網12月26日訊 113個臨床常用藥、抗癌藥,帶量采購開始。
▍113個藥,帶量采購
12月23日,安徽省醫保局、省衛健委、省財政廳、省藥監局發布《關于印發2019年安徽省省屬公立醫療機構部分常用藥品及第二批抗癌藥集中帶量采購談判議價(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將開展針對66個臨床常用藥品、47個抗癌藥的集中帶量采購。
安徽省此次帶量采購的實施范圍是,以省屬公立醫療機構作為試點,逐步推廣至全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等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以下統稱公立醫療機構),鼓勵其他醫療機構積極參加,原則上采購周期為二年。
采購品種有:以采購額分別占2018年度省屬公立醫療機構抗生素類(頭孢菌素類及相關藥品)化藥90%的產品(66個品種);
第二批抗腫瘤類化學藥品80%的產品(47個品種)為基礎;
結合2019年上半年采購情況及臨床專家意見遴選帶量采購藥品目錄。
從通知的上述要求可以看到,臨床使用量大、采購金額高的兩類品種是此次帶量采購的重點,此外在具體遴選品種時,還會考慮臨床專家的意見。
▍鼓勵一票制配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安徽省針對常用藥和抗癌藥開展的帶量采購和此前河北省針對高血壓、糖尿病門診藥品開展的帶量采購,有一個做法類似,就是設定談判入圍價。
安徽省是參考2016年以來全國省級中標價的最低價、省屬公立醫療機構2018年度實際采購價的中位數價、平均價、最低價及“兩票制”的第一票價格, 由專家論證議定帶量采購談判議價藥品的入圍價。
根據安徽省的規定,只有確認接受談判議價藥品入圍價的企業才會視為入圍企業。
此次,安徽省將在省屬公立醫療機構報送的采購量基礎上,按照各省屬公立醫療機構談判成功藥品年度總用量的60%-70%估算采購總量,進行帶量采購。
針對30%-40%的剩余用量,省屬公立醫療機構可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掛網藥品。
針對帶量采購的中選品種,安徽省鼓勵一票制配送——《通知》規定,堅持“兩票制”,鼓勵“一票制”。
藥品生產企業作為保障藥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可直接配送,也可委托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經營企業配送。
▍中選品種,可以加價銷售
《通知》要求,省屬公立醫療機構作為藥款結算第一責任人,應在90天內支付藥款。
另外安徽省還規定針對未談判成功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控預警——對于已列入談判議價范圍的藥品,如企業不參加談判或談判不成功,該藥品所屬生產企業同通用名、同劑型的所有規格及包裝藥品均列入監測預警目錄,對藥品采購及使用情況進行重點監控,重點監控藥品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針對談判成功的藥品,安徽省規定不得進行二次議價——省藥采平臺將對談判成功藥品設立單獨采購交易模塊,并進行標注標識,省屬公立醫療機構對談判成功藥品必須網上采購,不得進行“二次議價”。
值得注意的是,和此前多地的規定不同,安徽省規定,公立醫療機構可以在談判價的基礎上,加價銷售。
對于談判成功藥品,按照節約資金的40%用于激勵省屬公立醫療機構的原則合理制定醫保支付標準。省屬公立醫療機構按照帶量采購談判價進行采購,以醫保支付標準進行銷售,并適時調整過低的醫療服務價格。
也就是說在總體取消藥品加成的背景下,安徽省參與帶量采購的公立醫院使用中選藥品,可以獲得談判價和醫保支付標準的差額這部分費用——這部分資金就是用于激勵醫療機構。
最后,通知還規定,各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在年度醫保基金清算時,對合規使用談判成功藥品造成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合理超支部分,醫保基金可予以適度分擔;在制定定點醫療機構年度住院付費總額控制方案時,對上一年度帶量采購使用量,按一定比例增加預算額;各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在撥付醫保基金時,對因采購談判成功藥品增加的醫保基金預算額可一次性預付。
不難看出,就保證中選藥品的使用,安徽省醫保基金給出了切實的支持措施。
隨著更多地區自主針對各類藥品開展帶量采購,越來越多的新舉措正在進入我們的視野,這也需要引起一定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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