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多數藥品政府定價正當其時
發布時間: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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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一些抗生素新藥、抗癌類藥品價格虛高的現象普遍存在。出席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花紅藥業董事長韋飛燕稱,九成以上藥品都有降價空間,價格可以砍掉50%。10多年來,政府實施藥品降價30多次,但卻“越降越高”,因為這其中有一系列的中間環節,醫院的回扣即是其中之一。(3月8日中國新聞網)?????藥品當然屬于特殊的商品,在我國有著相當嚴格的管理,從藥企投建,醫藥研發,再到藥品進入一個省的市場,每
當前,一些抗生素新藥、抗癌類藥品價格虛高的現象普遍存在。出席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花紅藥業董事長韋飛燕稱,九成以上藥品都有降價空間,價格可以砍掉50%。10多年來,政府實施藥品降價30多次,但卻“越降越高”,因為這其中有一系列的中間環節,醫院的回扣即是其中之一。(3月8日中國新聞網)
藥品當然屬于特殊的商品,在我國有著相當嚴格的管理,從藥企投建,醫藥研發,再到藥品進入一個省的市場,每一道環節都免不了跟各級的主管部門打交道。這樣看起來相當嚴密的監管,卻不僅沒有管住藥品的價格,歷次限價令、降價令的結果就是廉價藥“應聲”退出市場,市面上的藥品價格反而越來越貴,而且藥品、保健品和醫療器械品質低劣問題,也變得越來越突出。
對于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花紅藥業董事長韋飛燕提出的九成以上藥品都有降價空間,價格可以砍掉50%,相信國家和地方醫藥及價格主管部門可以通過行政命令,在紙面上予以達成。問題是,主管部門仍然只能管住企業生產什么,但不能進一步去強制企業生產多少,更沒辦法管住企業不生產什么。從過往的情況看,在頒發降價令的同時,藥品審批監管的不透明,還將導致企業報批同等療效更貴的藥,再通過“營銷手段”打入市場。
應當意識到,我國醫藥管理體制的現狀(困境),非常吻合201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讓·梯若爾就傳統規制面臨困境的觀點。梯若爾認為,在產業結構、市場環境趨于復雜的情況下,規制者很難準確掌握規制對象的準確信息——就醫藥行業來看,主管部門要想清晰掌握企業實際成本和營銷運作等情況非常困難,企業的這些信息也不需要向政府申報。況且,即便監管部門通過耐心調查掌握了一些成本信息,企業也可以通過技術革新來降低成本或更改成本結構。
梯若爾提出的另一個問題是,當規制權高度集中、規制問題相對復雜時,規制者將變得難以監督。從我國的情況看,避免醫藥和價格部門相關公職人員與藥企搭接利益聯系,相當困難。人們也有理由懷疑,主管部門出臺的提高藥品、醫療器械等行業準入門檻的政策,就產品標準出臺的具體審查政策,一個省級地方的藥品招標政策,也完全可能是為了幫助利益對象排除競爭對手。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破除以藥補醫,降低虛高藥價”,還提出“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過去以來,很多人在遇到問題時,總會下意識的提出要強化審批監管,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卻提出了相反的要求,也就是通過取消絕大部分藥品的政府定價,來弱化主管部門的前置審批權力,最終目的是要降低虛高藥價,當然也要避免改革后出現藥品品質大幅下降的問題。
如何理解報告上述要求的可行性和科學性?取消絕大部分藥品的政府定價,看似弱化了監管,實際上是放棄了政府主管部門本就無法掌握的多余職責。政府工作報告的擬定者顯然也意識到,藥品政府定價不但無用,而且必然會被主管部門的經辦官員用來設租,并由此從源頭上推高藥價。
放棄這項多余職責之后,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責和精力一是要主要放在保障醫藥行業更為充分的競爭,通過競爭來激勵企業創新,讓各類常見藥品的價格回到市場合理區間。二是要規范藥企及醫藥行業組織與醫院、醫生、醫生團體的關系,建立起必要的防火墻,嚴禁藥企贊助醫院、醫生、醫生團體參與的各類活動,嚴查利益各方私下的不當利益傳輸。三是要加強藥品質量監管,鼓勵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就藥品、醫療器械等產品的質量問題發起消費者集體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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